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潘若莼 记者孟刚)近日,北京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通州公安分局查获不合格电动自行车31辆,通州因当事人的查获车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目前该案已移送至公安机关。合格
3月4日,电动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自行称有人销售的北京电动自行车疑似不合格,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检查。通州被举报地点位于宋庄镇的查获车一个居民院落,在院落门口过道、合格院落里及房间内均发现了成排摆放的电动不同品牌电动自行车,从外观尺寸看远超国标要求。自行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现场测量,北京31辆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项目均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通州要求,执法人员依法对31辆电动自行车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查获车并委托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被扣押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检验。
经检测,这批电动自行车除尺寸限值不符合国标外,电气装置(短路保护)、蓄电池防篡改、阻燃性能等多个安全项目也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经查,当事人陆某自2024年9月对外销售与现场发现同样制式的电动自行车,加上现场发现的31辆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合计达到了25.22万元。
“当事人通过社交、二手交易平台发布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信息,买卖双方取得联系后,通过社交软件单独联系并销售,违法行为极为隐蔽。”据执法人员介绍,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托与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分局建立的行刑衔接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执法协同、内部联动,及时制止了违法行为并取得了所有必需证据。
因涉案货值金额巨大,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该案移送至通州公安分局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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